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园路幼儿园、浦东幼儿园、华美路幼儿园、中心幼儿园 2020年秋季联合招生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29 08:30: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计划招生、双向选择、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按照实际状况,现将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的幼儿(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计划

浦园路幼儿园:180人(本部60人、分部120人)    浦东幼儿园:120人

华美路幼儿园:120人                           中心幼儿园:120人   

三、招生条件

1.阳沟街派出所辖区、本地常驻户籍,幼儿与父母户籍同在一处,与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一致。

2.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报名:

(1)幼儿随父母一方属阳沟街派出所常驻户籍,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

(2)父母离异,幼儿随父母一方属阳沟街派出所常驻户籍,且未迁移过;

(3)幼儿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实际居住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需提供无房证明)

3.通告中联合招生的四所幼儿园,只能填报一所。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予以报名登记:

(1) 凡幼儿居住地小区或者周边有配套幼儿园的;

(2) 已被其他幼儿园录取的;

(3) 通告中联合招生的四所幼儿园重复报名的或一所园重复递交报名登记表的;

(4) 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或不完整的。

四、报名办法及流程

1.请登录各幼儿园官方网站,下载2020年秋季小班新生报名登记表,完整、如实填写后打印。浦园路幼儿园需注明本部或分部。

2.请于2020年7月1日11:00——15:00到所选择的幼儿园门卫递交报名登记表。

(递交报名表的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逾期不再受理。)

3.幼儿园初审报名登记表,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家长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本)分批到各园进行材料审核(具体时间以各园通知为准)。

4.审核时提供的原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

五、录取办法

1.经审核材料原件,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全额录取;如大于招生计划数,以幼儿户籍(与提交产权证一致的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2.以下对象可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江北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公安英模、因公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本市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

六、幼儿园地址、报名咨询电话及网址

1.浦园路幼儿园本部:浦园村3栋—1   58855356     http://pkqpylyey.njnaedu.cn/  

              分部:柳州南路9号    58855356

2.浦东幼儿园 :浦园北路26号  58607160           http://pkqpdyey.njnaedu.cn/

3.华美路幼儿园:浦园北路5号—1   56671771       http://pkqhmlyey.njnaedu.cn/      

4.中心幼儿园:码头街3号  56671712               http://pkqzxyey.njnaedu.cn/

    

2020年6月29日

浦园路幼儿园、浦东幼儿园、华美路幼儿园、中心幼儿园2020年秋季小班新生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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