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幼儿园、浦东幼儿园、华美路幼儿园、中心幼儿园2018年秋季联合招生通告
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本着“计划招生、双向选择、就近入园”的原则,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条件:
1.阳沟街派出所辖区、本地常驻户籍,幼儿与父母户籍同在一处,与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一致。
2.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报名:
(1)幼儿随父母一方属阳沟街派出所常驻户籍,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
(2)父母离异,幼儿随父母一方属阳沟街派出所常驻户籍。
3.通告中联合招生的四所幼儿园,只能填报一所。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办理报名登记:
(1) 凡幼儿居住地小区或者周边有配套幼儿园的;
(2) 已被其他幼儿园录取的;
(3) 通告中联合招生的四所幼儿园,重复报名的;
(4) 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或不完整的。
三、招生计划数:
浦园路幼儿园:180人(本部60人、分部120人) 浦东幼儿园:120人
华美路幼儿园:120人 中心幼儿园:90人
四、报名办法及流程:
1.请登录各幼儿园官方网站,下载2018年秋季小班新生报名登记表并完整、如实填写(打印、手写均可)。浦园路幼儿园需注明本部或分部。
2.请于2018年5月8日下午13:00——17:00到所选择的幼儿园门卫递交报名登记表。
(递交报名表的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表。)
3.幼儿园对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初审后电话通知家长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本、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件)】分批到各园进行材料审核(具体时间以各园通知为准)。
4.审核时提供的原件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
五、录取办法:
1.经审核材料原件,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全额录取;如大于招生计划数,以幼儿户籍(与提交产权证一致的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2.以下对象可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江北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等。
幼儿园地址及报名咨询电话:
浦园路幼儿园本部:浦园村3栋—1 58851222 分部:柳州南路9号 58851222
浦东幼儿园 :浦园北路26号 58607160
华美路幼儿园:浦园北路5号—1 56671771
中心幼儿园:码头街3号 58867566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