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法》第十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9 16:15:1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第十章 附则第八十四条 军事学校教育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的原则规定。宗教学校教育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八十五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八十六条 本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1] 【打印正文】